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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规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1-04 12:48:26    文字:【】【】【

以下内容由永恒信业财务,代理注册公司为您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的发起人

() 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定向募集]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批)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六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公司遇到办理北京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问题,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公司电话!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公司咨询电话:010-69548208   13691542878

 

本文来源于:http://www.tzzzd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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