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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 四类食品安全犯罪将被严惩重处!
食品安全一直是不断被治理的问题,但是治理不断,问题越是不断,最严新食安法出台后。对食品问题做了重新的规定和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四类食品安全犯罪将被严惩重处
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昨天,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进一步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严格追责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假牛肉等冒充合格品、假保健品、食品监管渎职是无锡食品安全犯罪中的4类典型案件,对此,法院将严惩重处。”相关人士透露,近年来,某地法院依法从严审理了一些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一类典型案例。“食品添加剂不是想加就能加。”南长区就有一饭店明知罂粟壳有毒性成分、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但为使店内鱼汤更加鲜美,便把添加了罂粟壳熬制的猪油放入鱼头汤中,并销售给顾客食用。最终该饭店老板和员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
商贩们也要注意了,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以次充好,就有可能被判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相关人士说,新法要求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整链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此前媒体关注高的江阴“假羊肉”案中,江阴多处小作坊生产“假羊肉”对外销售,最终流向社会供消费者使用。因监管不力,这些小作坊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地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余某某,因食品监管渎职罪被判刑。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渎职行为,法院将从严、从快审理,严厉制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牢“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