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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说明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2-20 10:33:38    文字:【】【】【
一、概述
  本业务适用于需要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证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三、网上办理流程
  1.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网上申报的CFCA证书用户使用。
  2.基本流程:证书登录-》选择业务-》填写申请表-》提交-》查看受理结果。
  四、操作说明
  (一)选择业务
  可在业务定位中输入关键字查找业务,也可以在菜单[认定管理]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
  


  (二)业务办理
  以下以[选择不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说明网上办理流程。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后,点击[我要提报一个新申请],进入表单填写界面。
  


  点击[填表]后进行表单的填写:
  


  表单填写。请按照要求及业务进行填写申请表单。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后回到如下界面,可以进行[提交申请]的操作。
  


  提交后的提示信息:
  


  在受理完成后,状态将变为"已办结",可以点击具体业务查看税务机关反馈的受理回执查看。
  本回执为pdf格式,请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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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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