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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和检测的核准流程和申请材料有哪些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6-22 11:19:05    文字:【】【】【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1个工作日 1、申请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1.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1.2 申请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核准证书。  1.3 申请人应在“原北京质监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1.4 申请人核准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可以办理补领手续。  1.5 申请人应接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2、申请方式  2.1 申请人登录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在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http://zjj.beijing.gov.cn)“原北京质监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按本工作标准的要求在线提交申请事项。  2.2 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区行政服务窗口由相关人员协助办理。  2.3 申请人申请提交前可以通过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zjj.beijing.gov.cn)“业务咨询服务”进行在线咨询。 准予受理,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8个工作日 1、申请人资格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  1.2 申请单位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核准条件  2.1 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单位应符合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及修改单的规定;  2.2 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2.3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2006年12月29日 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92号发布。3、气瓶检验单位核准条件  3.1 气瓶检验单位应符合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修改单的规定;  3.2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3.3 气瓶检验单位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03年4月24日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发布)中的规定;  3.4 气瓶检验单位应符合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 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准予许可。
颁证与送达
发证 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送达方式: 邮件寄送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原件 复印件
一、首次申请、延续、增项、减项
(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1)由申请单位办理网上填报工作,申请书应按网上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并确认;(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3)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完全一致;(4)机构类型填写“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或“气瓶检验机构”;(5)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填写“首次”,增项申请填写“增项”,延续申请填写“第一次延续”、“第二次延续”等;(6)检验检测类型、检验检测项目应符合规定的申请范围。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通过网上进行身份验证或扫描原件并通过网上上传。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变更
(一)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空表下载 (1)由申请单位办理网上填报工作,申请书应按网上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并确认;(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3)原单位名称应与原核准证单位名称完全一致;(4)原核准证编号应与原核准证完全一致;(5)申请表中变更后的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完全一致。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通过网上进行身份验证或扫描原件并通过网上上传。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三) 变更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仅更名提供。名称更名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或扫描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并通过网上上传。单位名称更名的,提供相关部门的变更文件;或登录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核对。
三、补领证书
(一) 行政许可补领证书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1)由申请单位办理网上填报工作,申请书应按网上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并确认;(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3)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完全一致。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通过网上进行身份或扫描原件并通过网上上传验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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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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